备注笔记:以上情形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来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来源:吉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