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重点查看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的登记表格,通过与监管民警、被监视居住人谈话问询等方式了解监管情况,并提醒监管民警杜绝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同时了解是否存在在监管场所讯问或体罚等违法情况,切实保障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在全面掌握和了解监视居住场所相关信息后,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规范之处,向公安机关提出了纠正意见。
此次专项检察,切实履行了检察监管职能,进一步规范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