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延伸检察服务职能,构建和谐检民关系,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把法治理念讲到百姓心里。3月14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法律宣讲团成员姜美顺走进汪清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期间,检察官围绕《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中涉及到离婚的新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重点介绍了协议离婚时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被驳回后分居满一年”作为法定离婚条件、离婚协议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挥霍共同财产成为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等5方面内容,以打比方、举例子、讲故事的形式,深入浅出的为前来听课的社区居民群众讲解说明。讲解结束后,宣讲志愿者发放了精心准备的普法宣传手提袋,检察官也针对百姓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在不知不觉中加深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还提高了社区干部依法维权益的能力,为县域居民法治工作的开展带来帮助,营造了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